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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夜重磅!关于T+0、融券、IPO节奏...10大要点来了!

2月26日,证监会发布信息,已圆满完成2020年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2020年证监会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211件,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17件,办理数量稳中有增。证监会回复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其中涉及科创板T+0交易制度、注册制、优化转融券机制、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科创板高质量发展、新三板市场监督管理条例、独立董事选聘、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内容。


重点1: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

2月26日,证监会回复《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国科创板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称,“推出T+0交易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属于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调整,涉及主体多,市场影响大,对中介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有较高要求,市场各方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进一步开展政策研究和制度准备,逐步形成市场共识。我会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深入研究论证推出T+0交易的可行性、实施路径等问题。”
近年来,有关引入单次“T+0”交易的讨论颇多。
所谓“单次T+0”,即日内买入后可卖出,或日内卖出后可再行买入,两个方向均限操作1次。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沪深两市的股票交易制度中,卖出股票后的资金已经可再度买入股票(限1次),但买入后不可卖出,“单次T+0”在现有卖出-买入后是否可以再度卖出,需要规则进一步明确。
如证监会回复所言,市场对“T+0”制度反应不一。有分析认为,对券商板块而言,T+0交易制度毋庸置疑将有助于交投活跃,从而增加经纪业务收入。
不过,也有专业人士认为,T+0是通过频繁交易来赚价差或者手续费,不应鼓励投资者去频繁买卖,要鼓励个人投资人成为长期投资者,或者逐步退出,将股票投资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样市场才会真正成熟。
去年5月,上交所曾对此回应称,将适时推出做市商制度、研究引入单次T+0交易,保证市场的流动性,从而保证价格发现功能的正常实现。

重点2:将对注册制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总结评估,优化各项制度规则
证监会称,证监会将对注册制实施情况适时进行总结评估,并高度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实体经济和民营中小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研究在保障基本发行上市条件和上市公司品质的前提下如何优化各项制度规则,进一步提高相关板块的包容性,便利企业融资发展。

重点3:今年以来IPO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IPO申报企业情况答记者问表示,今年以来,IPO保持了常态化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截至2月19日,证监会共核准或同意注册66家企业IPO,数量与去年同比有较大增长,环比则变化不大。

重点4:IPO排队企业多,证监会:避免带病闯关
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以来,总体成效明显,市场各方反映积极正面,企业踊跃申报上市,IPO排队数量增长较快。当前IPO申报企业排队现象与历史上的“堰塞湖”问题有区别。当时市场关注焦点主要在于,IPO没有实现常态化,停停开开,预期也不明朗,一些企业从首次提交申请到获得核准用时需要2到3年。近年来,证监会科学合理保持IPO常态化,特别是注册制改革后,证监会着力提高审核透明度和效率,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审核注册平均周期已经大幅缩减到5个多月。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近期,沪深交易所IPO排队审核企业数量较多,一方面是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客观反映。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不少“硬科技”和创新创业企业加快成长,同时,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这类企业。有关方面通过上市谋求加快发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意愿更强、积极性也更高。这使得近些年发行上市申报企业数量大幅增加,客观上也反映了我国实体经济发展的活力。 
另一方面也是资本市场改革成效的直接体现,反映出各方对资本市场的信心。近两年来,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统一部署下,证监会启动了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我国资本市场对实体经济的适配性。通过构建覆盖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等不同类型企业的多元包容发行上市条件,以及建立市场化的新股发行承销机制等改革措施,大幅改善了市场预期,境内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明显提升。 
“同时,排队现象也反映出,实施注册制后市场有一逐步适应的过程,有关方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对注册制的内涵与外延理解不全面、对注册制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系把握不到位、对注册制与交易所正常审核存在模糊认识,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
高莉指出,证监会将充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紧紧把住信息披露这个核心,健全有利于注册制实施的全流程监管体系,通过坚决和有效手段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避免“带病闯关”,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

重点5:继续推进扩大融券券源,进一步完善场内多空平衡机制
关于优化转融券机制、扩大券源供应,证监会表示,2019年4月30日,证监会指导上交所、中证金融、中国结算联合发布《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19〕54号),对融券业务机制进行优化,引入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机制,扩大出借券源,提高证券融通效率。其中,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参与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有利于科创板多空平衡机制的完善。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推进扩大融券券源,进一步完善场内多空平衡机制。

重点6:正在研究起草新三板条例送审稿
证监会表示,制定新三板条例既是贯彻落实、补充完善《证券法》,完善新三板法律制度顶层设计的重要举措,也是新三板全面深化改革顺利推进实施的制度保障,并最终构建起包括《证券法》、条例、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新三板业务规则在内的制度规则体系,形成系统、完整、全面的新三板法律制度框架。
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起草新三板条例送审稿,待内容成熟后,将尽快上报国务院,并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配合做好后续工作。

重点7:引导上市公司回购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用深化改革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功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证监会表示,资本市场坚定推进改革的决心和定力,得到了市场各方认可,稳定了市场预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和实体经济发展。同时,证监会将简政放权作为“深改12条”的一项重要措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新《证券法》取消和调整14项行政许可,清理机构类行政许可申报证明文件50%以上,取消56%的机构条线备案报告事项,IPO、并购重组审核时限大幅压缩,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妥善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该放的坚决放,该管的坚决管好。
下一步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审批“口袋政策”和“隐形门槛”,进一步整合规范备案报告事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修改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更好实现“用手、用脚投票”,更有效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激发资本市场活力,有效支持扩大内需促进投资,形成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
一是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助力投资增长。加快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体系,提升融资功能促进资本形成。保持IPO、再融资常态化。加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大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供给,有力支持产业企业对冲风险、管理盈利波动、稳定发展。
二是完善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促进消费增长。鼓励、支持社保、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尽快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回购、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财富管理水平。

重点8: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ABS融资
证监会称,截至2020年5月末,供应链金融ABS累计发行924只,融资金额6141亿元,有效盘活了企业应收账款,提升了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拓宽供应链金融ABS的行业领域,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供应链金融ABS融资。

重点9:支援更多符合条件的养殖等农业企业透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
证监会表示,将严格按照《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要求,落实好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科学合理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支援更多符合条件的养殖等农业企业透过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募集资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支援作用。

重点10:尽快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
证监会表示,将加大力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加大商品和金融期货期权产品供给,有力支持产业企业对冲风险、管理盈利波动、稳定发展。鼓励、支持社保、保险、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入市,尽快推动实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政策落地。鼓励、引导上市公司回购、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财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