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热线:086-571-8825 0328

首页资讯中心行业新闻

证监会鼓励并购重组动真格!

【摘要】证监会修订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简称“准则”)鼓励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配合停复牌制度,减少简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预案披露要求。

    1、 聚焦主要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核心要素的披露。不再要求披露交易对方业务发展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和下属企业名目;对海外并购、招拍挂等交易允许简化或暂缓披露相关情况。

    2、非现金支付方式情况(如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应当披露发行股份的定价及依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等相关信息。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定向权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购买资产的,应当比照前述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3、交易方案涉及吸收合并的,应当披露换股价格及确定方法、本次吸收合并的董事会决议明确的换股价格调整方案、异议股东权利保护安排、债权人权利保护安排等相关信息。

    4、交易方案涉及募集配套资金的,应当简要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预计金额及占交易总金额的比例、股份发行情况、用途等相关信息。

    5、增加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弹性。允许中介机构结合尽职调查的实际进展披露核查意见。

    6、在已明确交易标的的前提下,不再强制要求披露标的预估值或拟定价,便于交易各方更充分地谈判博弈。

    7、在充分披露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不再要求披露权属瑕疵、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预计影响,相关主体买卖股票自查情况。

    8、上市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好分阶段披露要求,相关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筹划推进并购重组方案过程中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9、任何人不得利用重组预案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忽悠式”重组等违法违规行为。

    10、证监会将持续完善停复牌制度及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并购重组全流程监管,严格内幕交易综合防控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